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第11行: 第11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山西省就业促进条例]]》、《[[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晋财省直预〔2020〕3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推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山西省就业促进条例]]》、《[[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晋财省直预〔2020〕3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33,012

个编辑

导航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