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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有关操作项目证书互通互认的说明 | 三、关于有关操作项目证书互通互认的说明 | ||
(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 (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推进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推进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的通知]]》要求,执行电工、焊工证书互通互认政策。 | ||
(二)取得有效“登高架设作业”证书的人员申领“建筑架子工(普通脚手架)”证书、取得有效“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证书的人员申领“登高设备操作工(吊篮、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证书、取得有效“有限空间监护作业”证书的人员申领“建筑有限空间作业监护工”证书,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部规定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基本条件时,可免予安全作业培训,直接参加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 | (二)取得有效“登高架设作业”证书的人员申领“建筑架子工(普通脚手架)”证书、取得有效“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证书的人员申领“登高设备操作工(吊篮、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证书、取得有效“有限空间监护作业”证书的人员申领“建筑有限空间作业监护工”证书,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部规定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基本条件时,可免予安全作业培训,直接参加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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