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主菜单
首页
随机
登录
设置
关于开源财税知识分享平台
免责声明
开源财税知识分享平台
搜索
小汽车:修订间差异
页面
讨论
←上一编辑
下一编辑→
小汽车
(查看源代码)
2025年5月27日 (二) 09:22的版本
添加146字节
、
2025年5月27日 (星期二)
→简介
2025年5月27日 (二) 09:05的版本
(
查看源代码
)
王志伟
(
讨论
|
贡献
)
无编辑摘要
←上一编辑
2025年5月27日 (二) 09:22的版本
(
查看源代码
)
王志伟
(
讨论
|
贡献
)
(
→简介
)
下一编辑→
第20行:
第20行:
车身长度大于7米(含),并且座位在10至23座(含)以下的商用客车,不属于中轻型商用客车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车身长度大于7米(含),并且座位在10至23座(含)以下的商用客车,不属于中轻型商用客车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购进货车或厢式货车改装生产的商务车、卫星通讯车等专用汽车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税率=
=税率=
王志伟
27,532
个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