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简易计税:修订间差异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上一编辑
下一编辑→
增值税简易计税
(查看源代码)
2025年3月17日 (一) 13:44的版本
添加118字节
、
2025年3月17日 (星期一)
→一般规定
2025年3月17日 (一) 13:43的版本
(
查看源代码
)
王志伟
(
讨论
|
贡献
)
无编辑摘要
←上一编辑
2025年3月17日 (一) 13:44的版本
(
查看源代码
)
王志伟
(
讨论
|
贡献
)
(
→一般规定
)
下一编辑→
第5行:
第5行:
=分类=
=分类=
==一般规定==
==一般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简易计税3%减按0.5%缴纳增值税==
==简易计税3%减按0.5%缴纳增值税==
王志伟
25,167
个编辑
导航菜单
个人工具
登录
命名空间
页面
讨论
大陆简体
查看
阅读
查看源代码
查看历史
更多
搜索
导航
首页
最近更改
随机页面
帮助
平台产品
基础法规
财税桌面
平台产品
分类应用
慧税研究院
研究员
编辑
工程师
平台建设
词条编辑
数学公式
工具
特殊页面
可打印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