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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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实施方案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本实施方案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
  1.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类别名单
  1.机关工作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表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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