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增值税的企业期初存货已征税款的处理意见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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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1994年3月31日  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增值税的企业期初存货已征税款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晋税流发〔1994〕32号  1994年3月31日  执行 =正文= 各行署、市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增值税的企业期初存货已征税款的处理意见的通知》省局曾以晋税明电〔1993〕27号明传电…”
(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1994年3月31日  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增值税的企业期初存货已征税款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晋税流发〔1994〕32号  1994年3月31日  执行 =正文= 各行署、市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增值税的企业期初存货已征税款的处理意见的通知》省局曾以晋税明电〔1993〕27号明传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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