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简介
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通过发布《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对享受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实施管理。《目录》发布后,购置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可按规定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
对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以下简称汽车企业)在上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以下简称车辆电子信息)时,在“是否符合减免车辆购置税条件”字段标注“是”(即减免税标识);对已列入《目录》的“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还应在“是否为‘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字段标注“是”(即换电模式标识)。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汽车企业上传的车辆电子信息中的减免税标识和换电模式标识进行校验,并将通过校验的信息传送至税务总局。税务机关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校验后的减免税标识、换电模式标识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办理车辆购置税减免税手续。
优惠车型申报
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经销商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财税优惠目录申报管理系统,自愿提交节能车型报告、新能源车型报告,申请将其产品列入《目录》,并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财税优惠目录申报管理:http://csyh.miit.gov.cn
1.节能车型报告 提取码: 28aw
2.新能源车型报告 提取码: atxd
优惠类型
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
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车型目录
序号 | 文号 | 发文日期 | 下载 | 废止日期 |
---|---|---|---|---|
1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78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七批)等4项目录的公告(暂定名)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2号 | 2023年12月26日 | 第一批 提取码:86kd | |
2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4年第1号]] | 2024年2月4日 | 第二批 提取码:7fy3 | |
3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80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九批)等3项目录的公告(暂定名)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4年第2号 | 第三批 提取码:rpjj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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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法规
序号 | 文件名 | 文号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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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学技术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学技术部公告2017年第172号 | 2017年12月26日 |
2 |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 |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13号 | 2021年4月30日 |
3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10号 | 2023年6月19日 |
4 |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 |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 | 2023年12月7日 |
5 |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关于机动车合格证管理系统升级的通知 | 装备中心〔2023〕730号 | 2023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