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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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993年12月2日  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通知  晋税征发〔1993〕41号  1993年12月2日  执行

正文

各行署、市、县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通知(国税发〔1993〕11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所附文书,由省局统一印制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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