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7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开展2025年“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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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2025年2月14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 海关总署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厅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的通知  工信厅联企业函〔2025〕50号  2025年2月14日  执行

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总工会、工商联、贸促会,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各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高质量完成《“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目标任务,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7部门共同组织开展2025年“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发展与帮扶并举,聚焦企业生产经营发展需求,加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发挥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线下“一张网”和中国中小企业服务网线上“一张网”作用,推动两网一体,组织各类服务资源、服务力量深入企业、园区、集群,推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和针对性强、实效性好的服务举措,以服务助企为抓手,统筹推进政策惠企、环境活企、创新强企、人才兴企、法律护企,助力中小企业稳定预期、激发活力,推进高质量发展。

  二、行动内容

  “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贯穿2025年全年,并于6月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积极动员系统力量,结合各地实际和产业特色,按照《服务行动清单》(见附件),重点从5个方面开展服务行动。

  (一)政策惠企。广泛宣贯各地区各部门惠企政策,强化政策深度解读、智能推送和精准辅导,确保各类政策落地见效,提升中小企业获得感。发挥政策互联网平台作用,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基于企业画像精准推送涉企政策信息。加强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运行分析、调查研究和政策预研,推动出台更多普惠性针对性政策举措,及时帮助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

  (二)环境活企。加强对中小企业发展成就宣传报道,讲好中小企业故事。发挥好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和综合督查作用,以评促优、以督促优。积极打造消费场景,加强交流合作,推动中小企业拓展市场、融入大企业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强化跨部门跨领域数据信息共享,优化融资促进服务,提升中小企业融资便利水平。

  (三)创新强企。坚持专精特新发展理念,统一优质企业梯度培育,组织开展管理诊断、质量诊断、节能诊断、中试验证、检验检测和专精特新赋能等服务,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推动“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和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提升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开发推广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推动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深入实施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持续开展质量管理能力评价。

  (四)人才兴企。坚持以人才为第一资源,完善人才“引育留用”机制,加强中小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搭建多渠道产才、校企对接平台,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形式多样的供需对接活动,助力中小企业人才引进和用工保障。加强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技术、技能人才培训,优化培训资源供给,持续提高中小企业人才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五)法律护企。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制修订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长效机制,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完善中小企业诉求响应和反馈机制,形成“问题受理-办理-反馈-跟踪回访”工作闭环。开展法律宣讲、法治体检和协商调解等专项服务,引导企业加强合规管理,防范化解经营风险。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同推进。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同配合,统筹制定本地实施方案,细化服务措施和任务分工。各相关部门要坚持系统观念,以本部门确定的服务行动清单内容为基础,结合行业和地方实际开展特色服务活动。

  (二)线上线下,联动发力。发挥中国中小企业服务网(www.chinasme.cn)和各地“一站式”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作用,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提升服务覆盖面和精准化、便利化水平。各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要引领带动各类社会组织和广大市场化服务机构,优化服务供给,形成服务合力。

  (三)宣传推广,扩大影响。工业和信息化部及时了解各地区各部门服务开展情况、服务成效和典型案例,通过现场交流、编发简报、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中国中小企业服务网开设专栏等方式加强经验交流,推动互鉴互促、共同提高。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与媒体沟通合作,及时宣传推广服务行动特色亮点,不断提高影响力,相关工作进展和经验及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附件:服务行动清单

服务行动清单

服务方向 部门 服务举措
政策惠企 工业和信息化部 1.坚持规划引领,会同各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总结评估,研究编制“十五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

2.发挥跨部门的政策信息互联网发布平台作用,及时汇集涉及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创业、创新、金融、市场、权益保护等各类政府服务信息,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无偿服务。

推动各地梳理简明扼要的惠企政策指南和实施要点,广泛开展政策宣贯解读和辅导活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意见》,构建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复制度,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4.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基金支撑能力、市场主体需求,落实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倾斜支持中小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商务部 5.加快推广应用对外投资电子证照,编制对外投资合作国别指南、发展报告、统计公报等,及时发布风险预警提示,指导企业防范化解风险。
退役军人事务部 6.加大促进退役军人中小企业发展相关优惠政策宣贯力度,指导各地根据地域、行业和企业类型,针对性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强化政策“精准滴灌”,推动落地见效。
海关总署 7.深化中美欧三方消费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监管政策、技术法规沟通交流,针对国内中小出口企业持续开展联合培训,提升通报调查工作质效,加强美、欧消费品技术性贸易措施分析研究,重点研究消费品安全、“新三样”产品新规,为我国中小企业合规出口提供支持。

8.持续跟进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和海关行业标准的发布情况,通过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及时公开标准文本。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9.持续深化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的“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不断形成新的改革成果。

10.常态化开展月度、季度、年度企业信用指数的编制与发布,不断优化指数模型,保障对外发布频次。大力开发信用指数的应用场景,持续提升中国企业信用指数的影响力。

11.继续加强大数据监测分析,对信用监管数据进行校核比对、研究分析,用数据反映各业务领域信用监管趋势变化,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12.持续推进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聚焦中小企业关注的收费问题,进一步落实结构性降费减负政策,坚决整治各类乱收费行为,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国家税务总局 13.拓展深化“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各项服务措施,积极响应小微经营主体诉求,推出更多务实管用的新举措新办法,推进各项税费政策便捷惠及小微经营主体。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14.推动落实《邀请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民营经济人士作宣讲报告工作机制》,协调党政机关领导干部面向民营经济人士开展政策宣讲解读。进一步优化全国工商联网站“政策速递”等版块,及时准确发布涉民营企业政策信息,刊发权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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