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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 =历史沿革= | ||
2016年11月21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相关问题的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6号 2016年11月21日 施行 | 2016年11月21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相关问题的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6号 2016年11月21日 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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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房层高系数小于1.5的,其建筑安装工程费不予调整。 | 商业用房层高系数小于1.5的,其建筑安装工程费不予调整。 | ||
商业用房层高系数=商业用房单层层高 | 商业用房层高系数 = 商业用房单层层高 ÷ 单层住宅层高 | ||
七、关于统建房、集资房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 | 七、关于统建房、集资房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 | ||
第67行: | 第66行: | ||
十、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十、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
[[Category:2016|N]][[Category: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Category:土地增值税|新]] | {{wiki置底}} | ||
[[Category:2016|N]][[Category: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Category:土地增值税|新]][[Category: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新]][[Category:保障性住房|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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