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无编辑摘要
 
无编辑摘要
 
第6行: 第6行: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局、财政厅(局):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局、财政厅(局):


  为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联合制定了《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联合制定了《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center>'''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center>
<center>'''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center>
30,592

个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