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科学院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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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994年5月20日  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科学院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晋税所发〔1994〕27号  1994年5月20日  执行

正文

各行署、市、县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税发〔1994〕1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科学院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科学院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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