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科学院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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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994年5月4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科学院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国税发〔1994〕118号  1994年5月4日  执行

2011年1月4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2011年1月4日  废止

正文

  经国务院批准,对中国科学院院士(以前称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的院士津贴(以前称学部委员津贴),按每人每月200元发给,并免征个人所得税。特此通知,希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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