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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3日 财政部 | 2017年11月13日 财政部 外交部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行〔2017〕434号 2018年1月1日 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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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坚持强化预算约束、优化经费结构、厉行勤俭节约、讲求务实高效。应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严禁将住宿费等不宜包干使用的经费发给个人包干使用,切实提高预算绩效。对违反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规定的行为,有关部门应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 六、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坚持强化预算约束、优化经费结构、厉行勤俭节约、讲求务实高效。应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严禁将住宿费等不宜包干使用的经费发给个人包干使用,切实提高预算绩效。对违反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规定的行为,有关部门应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 ||
附件: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调整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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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2017|N]][[Category:财政部]] | [[Category:2017|N]][[Category:财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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