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复混肥免征增值税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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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1995年9月19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复混肥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晋国税流一发〔1995〕25号 1995年9月19日 执行 =正文=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70号《关于复混肥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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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5日 (五) 04:18的最新版本
历史沿革
1995年9月19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复混肥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晋国税流一发〔1995〕25号 1995年9月19日 执行
正文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70号《关于复混肥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