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型企业集团征收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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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1995年4月28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型企业集团征收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晋国税所发〔1995〕27号 1995年4月28日 执行 =正文=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直属分局、稽查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62号《关于大型企业集团征收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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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1日 (日) 13:38的最新版本
历史沿革
1995年4月28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型企业集团征收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晋国税所发〔1995〕27号 1995年4月28日 执行
正文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直属分局、稽查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62号《关于大型企业集团征收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