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要求及时报告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案件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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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1995年1月20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要求及时报告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案件的通知  晋国税征发〔1995〕5号  1995年1月20日  执行 =正文=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4〕637号《关于要求及时报告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案件的通知》转发给…”
(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1995年1月20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要求及时报告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案件的通知  晋国税征发〔1995〕5号  1995年1月20日  执行 =正文=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4〕637号《关于要求及时报告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案件的通知》转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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