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房地产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通知》等三个征免税规定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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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1995年1月3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房地产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通知》等三个征免税规定的通知 晋地税流〔1995〕1号 1995年1月3日 执行 =正文=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8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房地产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通知|关于经营房地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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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0日 (六) 14:07的最新版本
历史沿革
1995年1月3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房地产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通知》等三个征免税规定的通知 晋地税流〔1995〕1号 1995年1月3日 执行
正文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86号《关于经营房地产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通知》、国税发〔1994〕155号《关于民政福利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56号《关于学校办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等三个征免税规定的通知一并转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