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房地产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通知》等三个征免税规定的通知
历史沿革
1995年1月3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房地产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通知》等三个征免税规定的通知 晋地税流〔1995〕1号 1995年1月3日 执行
正文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86号《关于经营房地产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通知》、国税发〔1994〕155号《关于民政福利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56号《关于学校办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等三个征免税规定的通知一并转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