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房地产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通知》等三个征免税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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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995年1月3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房地产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通知》等三个征免税规定的通知  晋地税流〔1995〕1号  1995年1月3日  执行

正文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86号《关于经营房地产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通知》、国税发〔1994〕155号《关于民政福利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56号《关于学校办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等三个征免税规定的通知一并转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房地产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通知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政福利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学校办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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