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国有农垦企业“八五”后两年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通知:修订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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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0日 (星期六)

  • 当前之前 08:462024年1月20日 (六) 08:46王志伟 讨论 贡献 2,846字节 +2,846 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1994年11月21日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国有农垦企业“八五”后两年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晋地税所〔1994〕19号  1994年11月21日  执行 =正文= 各有关行署、市、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按照新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农口企业应依法缴纳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