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的通知:修订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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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16日 (星期五)

  • 当前之前 14:362024年2月16日 (五) 14:36王志伟 讨论 贡献 804字节 +804 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1995年6月18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的通知  晋国税流一发〔1995〕10号  1995年6月18日  执行 =正文=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24号《关于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的通知》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