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全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的源代码
←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全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因为以下原因,您没有权限编辑本页:
您请求的操作仅限属于该用户组的用户执行:
用户
您可以查看和复制此页面的源代码。
{{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13年3月25日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全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3号 2013年4月1日 执行 =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形势,现就调整哈尔滨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区预征率 各区普通标准住宅调整为2.5%;除普通标准住宅以外的其他住宅调整为3%;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房地产项目调整为5%。 二、县(市)预征率 县(市)普通标准住宅调整为1.5%;除普通标准住宅以外的其他住宅调整为2.5%;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房地产项目调整为5%。 三、预征的适用范围 我市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应预征土地增值税。经济适用房项目中符合条件的住房,以及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回迁和上靠面积部分,免予预征土地增值税。 本公告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 {{wiki置底}} [[Category:2013|3]][[Category: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Category:土地增值税预征率|黑]]
本页使用的模板:
模板:Wiki置底
(
查看源代码
)
模板:Wiki置顶
(
查看源代码
)
返回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全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
导航菜单
个人工具
登录
命名空间
页面
讨论
大陆简体
查看
阅读
查看源代码
查看历史
更多
搜索
导航
首页
最近更改
随机页面
帮助
平台产品
基础法规
财税桌面
平台产品
分类应用
慧税研究院
研究员
编辑
工程师
平台建设
词条编辑
数学公式
工具
链入页面
相关更改
特殊页面
页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