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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26年2月26日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暂定名) 晋医保发〔2026〕2号 2026年2月26日 执行 =正文= 各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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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医保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残联、税务局: | 各市医保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残联、税务局: | ||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山西省委员会办公厅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2025〕33号)和国家医保局等8部门《[[国家医疗保障局 民政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医保函〔2025〕300号),积极稳妥推进我省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制度落地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
一、明确目标任务 | 一、明确目标任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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