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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24年4月15日 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关于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管理现依旧执行《关于印发物业服务与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与《关于印发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 2024年4月15日 执行 =正文= 各县(市、区)住建局(房产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有关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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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建局(房产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有关单位: | 各县(市、区)住建局(房产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有关单位: | ||
关于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管理现依旧执行《[[太原市物价局 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物业服务与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物业服务与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并房服字〔2014〕66号)《[[太原市物价局 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的通知|关于印发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的通知]]》(并房服字〔2014〕67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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