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6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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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以上条件外,还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除以上条件外,还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一)汇算清缴年度,集成电路设计销售(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应纳税所得额不低于3000万元;对于集成电路设计销售(营
  (一)汇算清缴年度,集成电路设计销售(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应纳税所得额不低于3000万元;对于集成电路设计销售(营业)收入不低于50亿元的企业,可不要求应纳税所得额,但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
业)收入不低于50亿元的企业,可不要求应纳税所得额,但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
收入之和)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


  (二)在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领域内(附件2),汇算清缴年度集成电路设计销售(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不低于350万元。
  (二)在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领域内(附件2),汇算清缴年度集成电路设计销售(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不低于3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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