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查处个人所得税案件中对纳税义务人不缴或少缴税款是否按偷税进行行政处罚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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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1月27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查处个人所得税案件中对纳税义务人不缴或少缴税款是否按偷税进行行政处罚的通知  国税发〔1998〕205号  1998年11月27日  执行
1998年11月27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查处个人所得税案件中对纳税义务人不缴或少缴税款是否按偷税进行行政处罚的通知  国税发〔1998〕205号  1998年11月27日  执行


2006年4月30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国税发〔2006〕62号  2006年4月30日  废止
2006年4月30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国
税发〔2006〕62号  2006年4月30日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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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义务人采取签订虚假收入合同隐瞒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等手段,造成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后果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不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查处个人所得税案件中对纳税义务人是否追缴税款的通知]]》(国税函〔1998〕172号)的规定。
  纳税义务人采取签订虚假收入合同隐瞒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等手段,造成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后果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不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查处个人所得税案件中对纳税义务人是否追缴税款的通知]]》(国税函〔1998〕172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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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1998|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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