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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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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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28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24号  2013年1月1日  执行
2014年3月28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24号  2013年1月1日  执行
2018年12月29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有效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目录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7号  2018年12月29日  有效


2021年3月15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2025年12月31日  废止
2021年3月15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2025年12月31日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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