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下发《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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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中心====
====急救中心====
一、 科室设置:
  一、 科室设置:
至少设有急救科、通讯调度室、车管科。
 
二、 急救车辆:
  至少设有急救科、通讯调度室、车管科。
(一) 按每5万人口配1辆急救车,但至少配备20辆急救车;
 
(二) 每辆急救车应备有警灯、警报器,在车身两侧和后门要有医疗急救的标记;
  二、 急救车辆:
(三) 至少有1辆急救指挥车;
 
(四) 每急救车单元设备:与急救站机相同;
  (一) 按每5万人口配1辆急救车,但至少配备20辆急救车;
(五) 每急救车单元药品:与急救站相同。
 
三、 通讯:
  (二) 每辆急救车应备有警灯、警报器,在车身两侧和后门要有医疗急救的标记;
(一) 应开通急救“120”专线电话;
 
(二) 急救车及急救指挥车均配备无线电车载台,其中急救指挥车必须配备移动电话;
  (三) 至少有1辆急救指挥车;
(三) 与该市担任急救医疗任务的医院的急诊科之间建立急救专用电话。
 
四、人员:
  (四) 每急救车单元设备:与急救站机相同;
(一) 至少配备司机21名;
 
(二) 至少配备急救医护人员30名。
  (五) 每急救车单元药品:与急救站相同。
五、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1600平方米。
  三、 通讯:
六、 急救网络:
 
至少设有3个分站,并与分站及医院形成急救网络。
  (一) 应开通急救“120”专线电话;
七、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八、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二) 急救车及急救指挥车均配备无线电车载台,其中急救指挥车必须配备移动电话;
 
  (三) 与该市担任急救医疗任务的医院的急诊科之间建立急救专用电话。
 
  四、人员:
 
  (一) 至少配备司机21名;
 
  (二) 至少配备急救医护人员30名。
 
  五、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1600平方米。
 
  六、 急救网络:
 
  至少设有3个分站,并与分站及医院形成急救网络。
 
  七、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八、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第九部分 临床检验中心基本标准===
===第九部分 临床检验中心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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