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经营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和提交材料规范(2026年版)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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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伙企业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3.合伙企业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备案事项证明文件。
  (1)合伙协议备案,合伙期限备案:提交修改后或补充的合伙协议(由全体合伙人或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确认),以及全体合伙人或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2)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和出资方式备案:提交修改后或补充的合伙协议(由全体合伙人或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确认),全体合伙人或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以及《全体合伙人出资情况表》〔填写《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表4”及“表4(附)”〕。
  (3)登记联络员备案:提交登记联络员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备案:被授权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信息〔填写《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表7”及“表7(附)”〕;被授权人为非自然人的,提交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文件复印件、被授权人联系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信息〔填写《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表7”及“表7(附)”〕。
  3.提交申请材料的人员(经办人)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注: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合伙企业,申请备案适用本规范。
  2.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4.合伙企业通过普通程序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4.合伙企业通过普通程序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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