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经营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和提交材料规范(2026年版)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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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8.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2.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
  3.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信息〔填写《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表 8”及“表 8(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信息由分公司隶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中确认)。
  4.隶属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提交申请材料的人员(经办人)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分公司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2.申请人提交《名称自主申报承诺书》的,登记机关应当收取并归入登记档案。


=====9.分公司变更登记(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9.分公司变更登记(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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