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联网核查的公告:修订间差异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25年12月25日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联网核查的公告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256号  2026年1月1日  施行 =正文=   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决定对《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以下简称《证明》)实施电子数据联…”
(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25年12月25日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联网核查的公告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256号  2026年1月1日  施行 =正文=   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决定对《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以下简称《证明》)实施电子数据联…”)
(没有差异)
31,806

个编辑

导航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