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692
个编辑
小 (导入1个版本) |
无编辑摘要 |
||
| 第1行: | 第1行: | ||
{{wiki置顶}} | |||
=历史沿革= | =历史沿革= | ||
2012年6月6日 监察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监察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2012年6月6日 监察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监察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2012年第26号 2012年8月1日 施行 | ||
2025年11月24日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人员税收业务违法行为处分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令2025年第60号 2026年1月1日 废止 | |||
=正文= | =正文= | ||
<center>'''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center> | |||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惩处税收违法违纪行为,促进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惩处税收违法违纪行为,促进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 ||
| 第129行: | 第134行: | ||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 ||
[[Category:2012| | {{wiki置底}} | ||
[[Category:2012|废]] | |||
个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