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155
个编辑
小 (导入1个版本)  | 
				无编辑摘要  | 
				||
| 第1行: | 第1行: | ||
{{wiki置顶}}  | |||
=历史沿革=  | =历史沿革=  | ||
2002年12月18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固定资产折旧费扣除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2〕1090号  2002年12月18日  执行  | 2002年12月18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固定资产折旧费扣除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2〕1090号  2002年12月18日  执行  | ||
| 第11行: | 第10行: | ||
  根据税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在计算缴纳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时,应遵循历史成本原则,按照购入固定资产的实际支出500万元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并准予在税前扣除。彩屯煤矿按照固定资产评估价值计提的折旧虽然可以作为企业成本核算的依据,但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   根据税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在计算缴纳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时,应遵循历史成本原则,按照购入固定资产的实际支出500万元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并准予在税前扣除。彩屯煤矿按照固定资产评估价值计提的折旧虽然可以作为企业成本核算的依据,但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 ||
[[Category:2002|D]][[Category:国家税务总局]][[Category:  | [[Category:2002|D]][[Category:国家税务总局]][[Category: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Category:个人独资企业]]  | ||
个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