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281
个编辑
小 (导入1个版本) |
无编辑摘要 |
||
第1行: | 第1行: | ||
{{wiki置顶}} | |||
=历史沿革= | =历史沿革= | ||
2002年4月8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票改版的通知 国税发〔2002〕37号 2002年4月8日 执行 | 2002年4月8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票改版的通知 国税发〔2002〕37号 2002年4月8日 执行 | ||
第23行: | 第22行: | ||
四、1994年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机构分设时留存在国税局的印花税票,总局已多次明文要求各地国税局清缴销毁,但目前仍有部分单位未销毁,给税票保管工作带来很大隐患。为此,仍存有印花税票的国税局,务必于2002年6月底前,将库存印花税票全部清理上缴省级国税局,由省级国税局组织集中销毁。清点、上缴、销毁印花税票要严格按执行《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并将清点、销毁情况于7月底前报总局(计统司)备案。 | 四、1994年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机构分设时留存在国税局的印花税票,总局已多次明文要求各地国税局清缴销毁,但目前仍有部分单位未销毁,给税票保管工作带来很大隐患。为此,仍存有印花税票的国税局,务必于2002年6月底前,将库存印花税票全部清理上缴省级国税局,由省级国税局组织集中销毁。清点、上缴、销毁印花税票要严格按执行《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并将清点、销毁情况于7月底前报总局(计统司)备案。 | ||
[[Category:2002|4]][[Category:国家税务总局]][[Category: | {{wiki置底}} | ||
[[Category:2002|4]][[Category:国家税务总局]][[Category:印花税票]] |
个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