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油气田企业增值税问题的补充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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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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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1月30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油气田企业增值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国税发〔2000〕195号  2000年1月1日  执行
2000年11月30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油气田企业增值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国税发〔2000〕195号  2000年1月1日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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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本补充通知自2000年1月1日起执行,本通知公布前已执行的办法与本通知不符的,不再进行调整。
  六、本补充通知自2000年1月1日起执行,本通知公布前已执行的办法与本通知不符的,不再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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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2000|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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