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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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十六、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240、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私人企业以及设在中国领域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适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240、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私人企业以及设在中国领域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适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联营企业中的联营各方均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该联营企业的破产不适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联营企业中的联营各方均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该联营企业的破产不适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241、债权人就其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享有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人或者其他担保物权人在破产还债案件受理后至破产宣告前请求优先受偿的,应经人民法院准许。
  241、债权人就其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享有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人或者其他担保物权人在破产还债案件受理后至破产宣告前请求优先受偿的,应经人民法院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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