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627
个编辑
小 (导入1个版本) |
无编辑摘要 |
||
第1行: | 第1行: | ||
{{{wiki置顶}} | |||
=历史沿革= | =历史沿革= | ||
2014年1月9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4〕1号 2014年1月24日 执行 | 2014年1月9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4〕1号 2014年1月24日 执行 | ||
第71行: | 第72行: | ||
第十二条 本解释施行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适用本解释规定。本解释施行前已经作出生效裁判的案件,本解释施行后依法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规定。 | 第十二条 本解释施行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适用本解释规定。本解释施行前已经作出生效裁判的案件,本解释施行后依法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规定。 | ||
[[Category:2014|1]][[Category:最高人民法院]] | {{wiki置底}} | ||
[[Category:2014|1]][[Category:最高人民法院]][[Category: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Category: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Category: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个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