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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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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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8日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人事部令第3号  2005年1月1日  施行
2004年11月8日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人事部令2004年第3号  2005年1月1日  施行


2010年11月12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7号  2010年11月12日  条款修改
2010年11月12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2010年第7号  2010年11月12日  条款修改


将第十六条中引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将第十六条中引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2011年3月15日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  2011年5月1日  废止
2011年3月15日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2011年第12号  2011年5月1日  废止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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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之日前发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之日前发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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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2004|废]]
[[Category:2004|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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