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个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代开增值税发票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修订间差异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无编辑摘要
(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21年11月29日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个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代开增值税发票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4号  2022年1月1日  施行 =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临时…”)
 
无编辑摘要
 
第11行: 第11行:


{{wiki置底}}
{{wiki置底}}
[[Category:2021|N]][[Category: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Category: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陕]]
[[Category:2021|N]][[Category: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Category: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预征|陕]]
25,167

个编辑

导航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