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对2.5%服务费收入分成体制的批复: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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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1994年8月1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对2.5%服务费收入分成体制的批复  晋地税所〔1994〕2号  1994年1月1日  执行 =正文= 山西省煤炭运销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2.5%服务费收入分成体制的请示”收悉。随着财税体制的改革,为了逐步理顺你公司的财务体制,按照财政部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后有…”
(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1994年8月1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对2.5%服务费收入分成体制的批复  晋地税所〔1994〕2号  1994年1月1日  执行 =正文= 山西省煤炭运销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2.5%服务费收入分成体制的请示”收悉。随着财税体制的改革,为了逐步理顺你公司的财务体制,按照财政部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后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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