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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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2021年3月22日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的通知  国税函〔2009〕18号  2021年4月1日  执行

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政策,合理引导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2〕34号)有关规定,现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予以调整(调整后的标准见本通知附件),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本通知施行前已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按规定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按原补贴标准执行。

  附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

产品名称 品种 补贴标准

(元/台)

! 备注
1 电视机 14寸及以上且25寸以下阴极射线管(黑白、彩色)电视机 40 14寸以下阴极射线管(黑白、彩色)电视机不予补贴
25寸及以上阴极射线管(黑白、彩色)电视机,等离子电视机、液晶电视机、OLED电视机、背投电视机 45
2 微型计算机 台式微型计算机(含主机和显示器)、主机显示器一体形式的台式微型计算机、便携式微型计算机 45 平板电脑、掌上电脑补贴标准另行制定
3 洗衣机 单桶洗衣机、脱水机(3公斤<干衣量≤10公斤) 25 干衣量≤3公斤的洗衣机不予补贴
双桶洗衣机、波轮式全自动洗衣机、滚筒式全自动洗衣机(3公斤<干衣量≤10公斤) 30
4 电冰箱 冷藏冷冻箱(柜)、冷冻箱(柜)、冷藏箱(柜)(50升≤容积≤500升) 55 容积<50升的电冰箱不予补贴
5 空气调节器 整体式空调器、分体式空调器、一拖多空调器(含室外机和室内机)(制冷量≤14000瓦)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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