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历史沿革
2012年3月6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7号 2012年1月1日 执行
2018年7月10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74号 2002年02月06日 废止
正文
为促进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汽车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公告第一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
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辆,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辆,免征车船税。
附件: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车船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 提取码: 8r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