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
历史沿革
2008年8月20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 财税〔2008〕117号 2008年1月1日 执行
2021年12月16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以及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36号 2022年1月1日 废止
2024年1月20日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四批)的决定 财政部令2024年第114号 2024年1月20日 废止
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华会计网校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004年1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资源综合利用目录(2003年修订)》同时废止。
附件: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 提取码:y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