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口环节消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欢迎您通过扫描上方的二维码提出意见与建议。感谢您对慧税研究院开源财税知识分享研究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注:本平台归集的法规文本,其版权属于该文本制定部门;所整理的财税知识内容,非法律标准文本,在官方使用时请查询有关部门发布的具有法定效力的文本。

历史沿革

2006年3月30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口环节消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关税〔2006〕22号  2006年4月1日  执行

正文

海关总署:

  为适应社会经济形势的客观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消费税制,经国务院批准,对消费税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现将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新增对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等产品征收消费税,停止对护肤护发品征收消费税,调整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白酒的消费税税率;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暂按应纳消费税额的30%征收;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

  二、调整后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商品共14类,具体税目税率见附件。

  三、关于进口环节消费税税收政策问题,按《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进口货物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税收政策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关税〔2004〕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通知自2006年4月1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通知有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进口环节消费税应税商品税目税率表

进口环节消费税应税商品税目税率表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税率 备注
21069020 制造饮料用的复合酒精制品 5%
麦芽酿造的啤酒,进口完税价格≥370美元/吨 250元/吨 l千克=O.988升
2030000 麦芽酿造的啤酒,进口完税价格<370美元/吨 220元/吨
22041000 葡萄汽酒 10%
22042100 小包装的鲜葡萄酿造的酒 10%
22042900 其他包装的鲜葡萄酿造的酒 10%
22043000 其他酿酒葡萄汁 10%
22051000 小包装的味美思酒及类似酒 10%
22059000 其他包装的味美思酒及类似酒 10%
黄酒 240元/吨 l千克=O.962升
22060000 其他发酵饮料 10%
22071000 浓度在80%及以上的未改性乙醇 5%
22072000 任何浓度的改性乙醇及其他酒精 5%
22082000 蒸馏葡萄酒制得的烈性酒 20%+1元/公斤 l升=O.912千克
22083000 威士忌酒 20%+1元/公斤
22084000 朗姆酒及其他甘蔗蒸馏洒 20%+1元/公斤
22085000 杜松子酒 20%+1元/公斤
22086000 伏特加酒 20%+1元/公斤
22087000 利口酒及柯迪尔酒 20%+1元/公斤
22089010 龙舌兰酒 20%+1元/公斤
酒精浓度在80%以下的未改性乙醇 5%
22089090 薯类蒸馏酒 20%+1元/公斤 l升=0.912千克
其他蒸馏酒及酒精饮料 20%+1元/公斤
24021000 烟草制的雪茄烟 40%
烟草制的卷烟,每标准条进口完税价格≥50元人民币 45%+150元/标准箱 1标准条=200支;1标准箱=5万支
24022000 烟草制的卷烟,每标准条进口完税价格<50元人民币 30%+150元/标准箱
烟草代用品制的卷烟,每标准条进口完税价格≥50元人民币 45%+150元/标准箱
24029000 烟草代用品制的卷烟,每标准条进口完税价格<50元人民币 30%+150元/标准箱
烟草代用品制的雪茄烟 40%
24031000 供吸用的烟草 30%
24039100 “均化”或“再造”烟草 30%
ex 24039900 其他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烟草精汁除外) 30%
27101110 车用汽油及航空汽油 0.2元/升 1千克=1.388升
27101921 轻柴油 O.1元/升 1千克=1.176升
27101911 航空煤油 O.1元/升,暂缓征收 l千克=1.246升
27101120 石脑油 0.2元/升,减按O.06元/升征收 1千克=1.385升
27101130 橡胶溶剂油、油漆溶剂油、抽提溶剂油 O.2元/升,减按O.06元/升征收 1千克=1.282升
27101991 润滑油 0.2元/升,减按O.06元/升征收 l千克=1.126升
27101922 5—7号燃料油 0.1元/升,减按0.03元/升征收 l千克=1.015升
ex 27101929 其他燃料油(蜡油除外) 0.1元/升,减按O.03元/升征收 蜡油:350℃以下镏出物体积百分比小于20%,550℃以下镏出物体积百分比大于80%
ex 33021090 生产食品、饮料用混合香料及制品,按容量计酒精浓度在O.5%以上 5%
33030000 香水及花露水 30%
33041000 唇用化妆品 30%
33042000 眼用化妆品 30%
33043000 指(趾)甲化妆品 30%
33049100 香粉,不论是否压紧 30%
ex 33049900 其他美容化妆品(护肤品除外) 30%
36041000 烟花,爆竹 15%
40111000 机动小客车用新的充气子午线轮胎 0 子午线轮胎是指在轮胎结构中,胎体帘子线按子午线方向排列,并有钢丝帘线排列几乎接近圆周方向的带束层束紧胎体的轮胎
机动小客车用新充气非子午线轮胎 3%
40112000 客或货运车用新的充气子午线轮胎 O
客或货车用新的充气非子午线轮胎 3%
40114000 摩托车用新的充气橡胶轮胎 3%
40116100 其他人字形胎面子午线轮胎 0
其他人字形胎面非子午线轮胎 3%
40116200 其他人字形胎面子午线轮胎 0
其他人字形胎面非子午线轮胎 3%
其他人字形胎面子午线轮胎 O
40116300 其他人字形胎面非子午线轮胎 3%
其他人字形胎面子午线轮胎 O
40116900 其他人字形胎面非子午线轮胎 3%
其他新的充气橡胶子午线轮胎 O
40119200 其他新的充气橡胶非子午线轮胎 3%
其他新的充气橡胶子午线轮胎 O
40119300 其他新的充气橡胶非子午线轮胎 3%
其他新的充气橡胶子午线轮胎 0
40119400 其他新的充气橡胶非子午线轮胎 3%
其他新的充气橡胶子午线轮胎 O
40119900 其他新的充气橡胶非子午线轮胎 3%
汽车用旧的充气橡胶子午线轮胎 O
40122010 汽车用旧的充气橡胶非子午线轮胎 3%
其他用途旧的充气橡胶子午线轮胎 O
40122090 其他用旧的充气橡胶非子午线轮胎 3%
汽车用实心或半实心子午线轮胎 O
40129020 汽车用实心或半实心非子午线轮胎 3%
其他用实心或半实心子午线轮胎 O
40129090 其他用实心或半实心非子午线轮胎 3%
40131000 汽车轮胎用橡胶内胎 3%
示例 示例 示例 示例
示例 示例 示例 示例
示例 示例 示例 示例
示例 示例 示例 示例
示例 示例 示例 示例
示例 示例 示例 示例
示例 示例 示例 示例
示例 示例 示例 示例
示例 示例 示例 示例
示例 示例 示例 示例
示例 示例 示例 示例

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