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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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996年10月12日  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96〕财文字第630号  1996年10月12日  执行

1999年11月19日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七批)的通知  〔99〕财法字第57号  1999年11月19日  废止

正文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经国务院批准,已以财政部部长8号令颁发,从1997年1月1日起执行。为了贯彻落实《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做好新老制度的衔接转换工作,现就新的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取消“三种预算管理形式”后有关政策衔接问题通知如下:

  一、取消“三种预算管理形式”并不等于取消财政对各类事业单位拨款数额的差别,财政部门将根据事业特点、事业发展计划、事业单位收支状况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力可能,确定对不同事业单位的不同补助标准。

  二、取消“三种预算管理形式”后,凡是与“三种预算管理形式”挂钩的有关政策,应在体现国家现有政策连续性的前提下,结合财政对事业单位的支持强度和事业单位的经费自给率调整确定。在国家出台有关具体衔接政策之前,可暂维持国家现有政策不变。

  三、各地区、各部门应切实作好新老制度的衔接工作,保证新制度顺利实施,平稳过渡。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以便进一步补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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