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吨税

来自开源财税知识分享平台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欢迎您通过扫描上方的二维码提出意见与建议。感谢您对慧税研究院开源财税知识分享研究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注:本平台归集的法规文本,其版权属于该文本制定部门;所整理的财税知识内容,非法律标准文本,在官方使用时请查询有关部门发布的具有法定效力的文本。

纳税人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应当依照本法缴纳船舶吨税。

征税对象

  吨税按照船舶净吨位和吨税执照期限征收。

税率

税目

(按船舶净吨位划分)

税率(元/净吨) 设定依据
普通税率

(按执照期限划分)

优惠税率

(按执照期划分)

1年 90日 30日 1年 90日 30日
不超过2000净吨 12.6 4.2 2.1 9.0 3.0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5号
超过2000净吨,但不超过10000净吨 24.0 8.0 4.0 17.4 5.8 2.9
超过10000净吨,但不超过50000净吨 27.6 9.2 4.6 19.8 6.6 3.3
超过50000净吨 31.8 10.6 5.3 22.8 7.6 3.8

  备注:

  1.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

  2.无法提供净吨位证明文件的游艇,按照发动机功率每千瓦和净吨位0.05吨。

  3.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相同净吨位船舶税率的50%。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船舶进入港口的当日。

涉税表格

  2018年6月28日更新

表格名称 设定依据 文号 适用范围 适用途径 下载地址
船舶吨税执照申请书 海关总署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实施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77号 下载 提取码: 2348

备注

合作伙伴

Bzsys.jpgZgswnxfwgzs.jpgWeeasy.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