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公告: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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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该指标最高分为5分。
2.该指标最高分为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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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03 || 报送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40分) || 直接得分 || 按人均涉税专业服务协议数量与全省人均涉税专业服务协议数量比值计算得分;-2分/份;-100分;-200分 || 1.该指标分值 = 40分 × 人均涉税专业服务协议数量/全省人均涉税专业服务协议数量,该指标最高分为40分。
| 0403 || 报送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40分) ||  ||  || 直接得分 || 按人均涉税专业服务协议数量与全省人均涉税专业服务协议数量比值计算得分;-2分/份;-100分;-200分 || 1.该指标分值 = 40分 × 人均涉税专业服务协议数量/全省人均涉税专业服务协议数量,该指标最高分为40分。


2.人均涉税专业服务协议数量 = 评价周期期初至积分时点报送涉税专业服务协议数量 / 评价周期期初至积分时点涉税服务人员总数。
2.人均涉税专业服务协议数量 = 评价周期期初至积分时点报送涉税专业服务协议数量 / 评价周期期初至积分时点涉税服务人员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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