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无编辑摘要
无编辑摘要
无编辑摘要
 
第12行: 第12行:
  公安机关为居民办理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公安机关为居民办理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二、上述收费标准仅适用于居民申领、换领及丢失补领、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办理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居民申领、换领及丢失补领、损坏换领防伪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仍按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计划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防伪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的通知|关于防伪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5〕873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上述收费标准仅适用于居民申领、换领及丢失补领、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办理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居民申领、换领及丢失补领、损坏换领防伪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仍按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计划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防伪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的通知|关于防伪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5〕873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三、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26,148

个编辑

导航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