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简易计税: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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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小规模纳税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4年第41号 || 2025年1月1日
| 1 || 小规模纳税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4年第41号 || 2025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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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应非临床用血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
| 2 || 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应非临床用血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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