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2017年11月30日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环境保护税江西省适用税额和应税污染物项目数方案的决议 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2018年1月1日 施行
正文
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环境保护税江西省适用税额和应税污染物项目数方案(草案)。会议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环境保护税江西省适用税额和应税污染物项目数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环境保护税江西省适用税额和应税污染物项目数方案。